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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费出书可以只审请书号,自己印刷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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蒙面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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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可以。自费出书不准只审请书号,自己印刷。

书号ISBN,是国家配给正规出版社的专属额度。
只有正规出版社能走流程审请书号,个人没有直接审请书号的资质。

买卖书号是明确的违法行为,对应《图书出版管理规定》第27条的要求。
个人找渠道单独买书号,不管后续自己印刷还是找厂印刷,都踩了法律红线。

印刷厂必须拿到出版社盖章的正规委印单,才能承接图书印刷业务。
没有出版社出具的委印单,哪怕手里拿到了书号,自己找厂印刷出来的成品,都算非法出版物。

出版社对书号对应的图书内容、编校、印刷质量负全部法律责任,不存在只出号不监管的合规操作。
一个书号只能对应一本固定的出版物,不能拆分使用,也不能转卖给个人单独使用。

合规的自费出书流程里,想自己对接印刷环节,要先把完整书稿送出版社,走完三审三校全流程。
出版社走完书号和CIP的审请手续,给对应印刷厂开出正规委印单,你再拿着这份委印单,找有出版物印刷资质的印刷厂完成印刷。
这个操作的前提,是和出版社签的合同里,写清对应的权责,所有环节都在出版社的监管范围内。

香港书号在内地不能公开发行,不能用于评职称,只能小范围内部交流,哪怕自己印了成品,也不能走正规发行渠道。
无书号自己印少量成品送人,仅限非盈利、不对外传播的情况,一旦对外销售或者大量扩散,就触发违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