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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著出版证明是盖总编章还是编辑部章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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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乐红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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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著出版证明盖总编章和编辑部章都没用。

专著出版证明唯一生效的,是出版社全称的红章。这个章代表出版社法人主体的行为,对外出具的正式文件,只有这个章具备对应的效力,所有正式场景都只认这个章。

编辑部章只是出版社内部的部门章。

编辑部章只用于出版社内部稿件流转、编辑日常沟通对接这些事,拿出去对外用,没有任何法律效力。评职称、报项目的时候,只盖这个章的专著出版证明,直接就会被退回。

没有单独对外生效的总编章。总编只是出版社里的一个岗位,就算有总编的个人名章,也替代不了出版社公章,不能单独盖在专著出版证明上使用。

专著出版证明里要写清书名、ISBN、CIP号、出版日期,还有作者署名位置、对应撰写的字数这些内容。

落款处必须盖出版社全称的鲜章。

就算有总编或者责任编辑的签字,缺了出版社公章,这份专著出版证明也不生效。

开这份证明,直接找出版社的总编室或者办公室,按要求开好证明,盖好对应的公章,留好纸质原件备用就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