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专栏
作者专栏
143个讨论,1个关注

出版社可以先下发书号再支付书号费吗?

已邀请:

临舟师弟

赞同来自:

国内正规出版社,不可能先下发书号,再让作者支付书号费

一本内地公开出版的图书,对应的ISBN书号和CIP备案数据,都要经过国家新闻出版署的审批。正规的出版流程里,顺序是固定的。
先由出版社完成选题审核,和作者签订正式的出版合同,作者按合同约定,结清包含书号管理费、三审三校编审费在内的全部款项,出版社才会启动完整的书稿编审流程。
只有书稿完成三审三校,符合出版要求,出版社才会向国家新闻出版署提交书号与CIP数据的申报材料,等审批通过之后,才会下发正式的ISBN书号,同步完成CIP数据备案。

书号是国家给出版社核定的年度固定配额,每一个书号申报成功,就直接占用了出版社的可用额度,一旦完成申报,就无法随意撤回注销。如果先下发书号,作者后续不支付对应费用,这个书号额度就直接作废,出版社不仅要损失额度,还要承担对应的出版监管责任。

市面上有些机构说的“先付定金,书号下来再付尾款”,根本不是先下号后付费。
这种模式里,只有作者先付了首付款,机构才会启动审稿和申报流程,书号审批通过后,必须结清全部尾款,作者才能拿到完整的书号和CIP文件,才能在国家新闻出版署的官方平台查到对应备案信息。

凡是直接承诺“先下发书号,再支付书号费”的,要么是违规操作,要么就是出版骗局。这类渠道给的书号,大多是没法在内地公开发行的香港书号,或是伪造的假书号、已经作废的废号,根本没法在国家新闻出版署的CIP数据中心查到对应备案。

蓝桉

赞同来自:

出版拿书号,不管你是直接找出版社合作,还是找正规的出版代理机构操作,必须先交书号相关的费用,交完钱,出版社才会启动书号申请流程。
这是行业统一的标准,没有任何例外。
先交钱再走流程,是书号本身有特殊属性,再加上出版流程的硬性要求,不是出版社说了算,是行业规则和流程本身决定的。